当前位置: 工艺门 >> 工艺门介绍 >> 书法能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
从理论和实践出发
探讨书法作为艺术门类的独立性
文/美术报本报记者俞越
书法在现当代语境下作为一个独立艺术门类,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书协的成立,高校书法专业的设立,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日前,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系的几位研究生就“书法作为艺术门类的独立性”进行了讨论。话题发起人夏添认为:为了使书法艺术能够得到进步与更好的发展,书法实践与书法理论无疑需要共同推进,要靠两条腿走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思想主张在各领域内都得到了广泛认同,书法自不例外。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概念并不是在书法领域内生长出来的,它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一般认为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书法作为独立艺术门类的历史状况息息相关,士大夫阶层的消解、毛笔退出政治实用及日常实用领域、书法被纳入高等教育是书法作为独立艺术门类的三大基本保障;“劳作上手,读书养心”、“如哲人般思考,像匠人般劳作”,所谓理论联系实际,或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宗旨在书法艺术中得到广延,磨炼“手艺”与读书修身的同时进行已经成为提升书法水准的可靠作风。
参与讨论的孙嘉鸿认为,把书法当作一门艺术,是对书法的一种提高。
井上有一泰
黄杨则认为书法作为独立艺术门类是成立的,他也疑惑在书法的实用性下降后,如果书法不当作独立门类来看的话,书法该作为何种形态发展下去。
中国美术学院硕士生导师张爱国表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在书法专业不存在。书法在古代不存在独立或者不独立的概念,它是自然而然的一种状况,古人就叫“书”。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分析,这只是一个方面。“书法”概念在什么时候确立?这就一定要涉及到日本人如何提出“书法”概念的问题,然后才有书法作为独立艺术门类的这一角度。上世纪50年代,“书道”作为第五科列入“日展”,标志着“书道”在当时日本艺术界作为一个独立艺术门类的确立,这件事情在日本书道界的影响非常大。我们现在可以讨论它独立或者不独立,但是在当时独立或不独立是很重要的,我们现在学书法、书道,好像就有了一个身份,有了一个领域、名目,否则书法就进入不了美术的这个大家庭。
本期书法版摘录部分参与讨论的同学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话题进行的发散性阐述,仅代表其一家之言,也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徐渭作品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书法艺术中的适应性探讨
文/夏添(中国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对书法独立性的反复重申是否代表了书法远未达到理想中的独立?“书法是独立艺术门类”的准既定观念可能或已经带来了哪些无关书法艺术本质的影响?由于广义上的书法与文字缘起共生,理论与实践在书法视界内究竟能达到多大程度的分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其类似的思想主张是否真的在书法艺术中呈现出了较高的适应?
思想来源
首先,我们需要简单梳理一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思想来源。
“静观”的思想在《理想国》里有原初的体现。柏拉图认为理念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现实只是理念的影子。木匠造的实物“床”是对概念“床”的摹仿。而诗人、画家所摹仿的就成了“影子的影子”,诗人、画家所拥有的知识是蛊惑人心的最次一等的知识,不可以留在“理想国”。这种“摹仿之摹仿”的思想观念笼罩了西洋哲学体系两千余年,使得深谙概念的人执掌一切。
首次将实践引入认识论的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必然阶段。在《法哲学原理》序中他提出“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这一观点也曾被阉割为“存在即合理”。19世纪30年代,德国资本主义不断发展,黑格尔去世后,黑格尔哲学脱下“官方哲学”的帽子,分成了两大阵营。老年黑格尔派力排辩证法,以断章取义式的“存在即合理”赞颂普鲁士的封建专制及封建宗教,为贵族、地主阶级服务;青年黑格尔派认为普鲁士的封建专制统治真实但缺乏合理性,试图从辩证法中找到革命与无神论的支撑,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40年代以后,青年黑格尔派因内部思想分歧走向分裂,无所不包的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被批判地走向了现代主观唯心主义和受费尔巴哈启迪下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部分思想,指出了西方哲学的重理论而轻实践弊端,呼吁实践的重要性,以实践为认识的最终目的。年,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曾作专著《理论与实践》(TheorieundPraxis)来探讨二者的相互关系。
理论的运用
在简要地分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思想来源后,我们不妨参看现当代的书法理论建设中对这一观念的应用。
书法在古代社会中具有实用立场,所以任何的古代书论都不是“静观的”、在空中的打转的。从客观上讲古代确实有方便用“书法理论”、“书法实践”现象,但实际上以理论与实践两分的以及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思想观念在古代的书法体系中不可能存在,更不会有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
古代没有纯粹的所谓“书法理论家”,书论撰写者无一例外都是书法的实践者,他们都用毛笔写字;当代的书法理论家、批评家却不一定积极参与书法实践,用电脑打字,不写手稿。对于不进入书法实操的理论者,“书法脱离实用”在概念上完全成立,古人书迹进而变成了观察其所建立的书法本体的监控探头,致使原本人人皆知的书法本体变得愈加模糊。于是,受科学的、逻辑的、可知论等的洗涤,现当代书法理论的宿命、“天职”就变成了尽力祛除古代书论中的修辞与隐喻,将书法用一种纯粹的不假修饰的语言讲清楚,与文人的、文学的一切划清疆界。
所谓科学的、细致的分化、分工将使本真的“人”日趋指向“人”所赋予其自身的各种抽象属性,书法也同时受之影响,由“人”的书法滋长为“书法”的书法。以被纳入高等教育的书法学科为例,书法艺术的教育模式可以毋庸置疑地在短期内提高书写水平,是重实战的技法训练。纯粹的技法训练也有它的不足,所以在美术学院的学科建设方面一定会兼顾“理论”与“实践”,有理论专业、实践专业(类似人文学院、造型学院),综合性高校更不用说了。“劳作上手,读书养心”、“如哲人般思考,像匠人般劳作”等治学思路也就有了一定的市场。对于书法的研究与学习,书论自然是绕不开的阅读范畴。
但是,书写行为和书迹可以直接导向书论,书论不能直接指导书写行为和对等书迹。古代书论可以部分当做文学创作的母题之一,它同所谓的边塞主题、闺怨主题毫无二致,可以完全自足,呈现出异质的、充满对立冲突的完整体系。当代论书者的认识高度难以精准地传达向书写行为本身,反之亦然,对书法艺术的较高认识不一定仅仅体现于书论。
传统与现代、临摹与创作、晋人尚某唐人尚某,这些成对概念部分出于对语言修辞的潜意识、无意识,与对仗、八股等文学上的斫削之美相连,所谓文学语言上的合理性并不能悉数合理延展至广泛社会领域内的实际情况,近代的白话文运动就是一个例证。古代书论是一个充满矛盾,富于论争的理论体系,书论阅读者会更多地带着强烈个人情感去理解那些模糊的比拟,不会着力于对作者的写作意图及内在情绪作忠实地阐发。书论可以为书写提供大的审美方向、情绪上的感召等等,但无法把握书写的“度”的问题,崔瑗可以用“放逸生奇”比附草书,但放逸的度、奇的度,是无法加以说明的。由此,古代书论总体上模糊描述书写技术的语言特征以提高素养为最终指向,书写的技术性问题多指向身教或自运体验。
书艺独立
由于书法作为艺术的与文字紧密相连的特殊性,文字诞生与书法艺术之实并行而生;书论中的语言修辞,用当代人祛魅的价值观念衡量,无疑包含了过剩的号召与说服,存有了辞赋、诗歌化的隐喻。刘安和许慎,一个认为文字会贬德,一个认为文字可以施教化;一个礼道,一个宗儒。可见二者对文字缘起的说解并非完全基于其问题本身。
约在魏晋以降,书法得到了所谓的艺术独立,评书论书已成风气,但“认识的高度”而不是“书写的高度”实质上还是作为书法的制高点或终点。书论实为撰写者对书法的认识高度的展现,这种认识一部分来源于书写经验本身,一方面受惠于经学、文学、释家、道家等一切同文法、思想相关的话语体系在“书法”话题下的发挥与沿异;其前者无疑是根本的、原发的,但后者是决定性的、压倒性的。一切产生于书写行为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审美经验与感受,若不能外化为书论或其他什么以文字为载体的语言形式,就很难对书法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尽管刑徒砖、遣册之类的由文化程度较低的书手所留下的书迹确实有某些现当代美学层面的艺术价值,古代“书家”们也不会对其赞颂或取法,这是历史的事实。不论“书以人贵”还是“人以书贵”,总之是“人贵”。
百余年来中国大面积受到西方理论的影响,西方的宗教、哲学体系尤甚。当代出现了脱离书写活动的艺评家,其合法地位获得于整个西方艺评体系,尽管西方艺评体系不是他们所臆想的那样能够完全适应中国本土的艺术环境。
沙孟海听鹂深处
书法成单独门类是一种提高
文/孙嘉鸿
我认为书法不是独立的。以前提出了两个观点,一个叫:“世间无物非草书”,一个叫:“书肇万物复归自然”。书法必定跟很多东西都有联系。不可能说没有其他事物来给养书法,书法也不产生任何其他东西。不将书法看作一个艺术门类也没有问题,书法也可以只是单纯的写字。但是把书法当作一门艺术,可以说是对书法的一种提高。
“写得美”是书法存在的理由
文/欧阳麒
书法艺术离不开毛笔的书写。西方国家以前用的鹅毛笔,书写起来也具有线形、线质的变化,但是西方人没有提出“书法”的观念。“Calligraphy”一词来自于希腊语:“callos”表示“美”,“grapho”表示“我在写”。现在书法成为了创造美观典雅的书写的艺术。“写得美”,是书法的一个目标,也可以说是书法存在的理由。
书法理论、实践不用相结合
文/张楚
我认为,书法理论和实践是可以不用相结合的。书法理论的诞生源自于长期的书法实践,它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古代信息的匮乏与传播的不便捷,当时的学书者看不到历史上的或是同时代书家的书写状态,甚至是作品,而书法理论的主要作用,是以简要的观点还原书家当时的书写状态与书家所想表现的艺术效果。但是近现代的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我们信息沟通的便捷程度远在古代之上,法书名帖与当代书家的书写视频都可以在印刷品上看到或在网络上搜索到。相较于书论,现代有了更为直观的传达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学书过程中理论的作用。当有更为直观明了地传递知识信息的媒介的时候,理论很可能会朝着鉴赏评论的方向过度,理论家更接近于批评家或影评人的角色。
以日本为例,探讨书法艺术的独立性
文/黄杨
我认为书法作为独立艺术门类是成立的。尤其是在实用性下降后,如果书法不当作独立门类来看的话,书法将作为何种形态发展下去?但是有一个途径可能可以给我们一个参考性的答案,就是观照近几十年的日本书法。因为把汉字作为载体进行艺术创作,日本人的心理负担会比我们小很多,也就是他们在进行创作的时候,会比我们更加彻底。这点参看上田桑鸠、井上有一等人的字应该就会有所解答。海上雅臣花了多年的时间,为死后的井上有一解读他作品的创作理路,生前与日本书坛决裂的井上有一都没怎么说清楚的一些道理,让海上雅臣说得是一套一套的。这可能是理论作为创作依托的一个有趣的地方吧。因为海上雅臣是绝写不出井上有一那样的字来的,但感觉层面的东西却能让他无限接近并解读,这虽只是一个小的方面,却可以反应出理论这门东西,对于艺术家来说意味着什么,有可能就是四个字:师出有名。毕竟古人打仗,也讲究个上和天道,下顺民心。
所以书道在进入日展以前,也已经明显地有意识地划分出各个领域来,且各个领域,比如假名、汉字、甚至调和体来。每个领域都有各自的历史流序并有专人研究,出各种流派介绍,来完善各自门类的理论体系,以至于所有的艺术创作在大原则上不违背这些理论规律以外,各自有各自的特点。所以,明确定义,然后在这些理论框架里开始做艺术创作,且做到彻底,这是我对日本书法作品呈现的一个总体印象和感觉。
如明清调的创立,就是以明末清初历史时期做依托,还特地开了研讨会,立起一杆旗帜,随后理论研究逐步跟上,然后创作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实施开展,实践与理论互相依托的现象就形成了。
在日本,从日展设立第五科书道开始,其他四科为东洋画、西洋画、雕塑和工艺。对于书道在日本的发展史来说,我觉得这可以是一个分水岭,它把全日本的书家,第一次这样大面积地笼络在一起同场竞技,逐渐发展成作为书道会成员参与,会比普通人参与有着更大地受赏可能性。这对日本书道有个很正面的影响,就是把书道作品在展览会上的呈现做到极致。但其负面就会难免显得单调,以及年复一年地出现弟子重复老师,各自书道会严守各自的艺术风格,裹挟着理论研究,以入展作为创作的最终目的。我认为这是个蛮严重的现象。
中国书法也会呈现各种各样的面貌、特点。书法作为一门艺术,老先生们更多地也是总结自己用笔的经验,奉劝年轻人多读书,变换气质,陶冶性灵。这些算是理论吗?也正因此我们可能从头到尾,就没有把书法作为单独的艺术门类来看过,这可能也是造成我们的展览意识,或者说书法作品意识在最开始的时候落后日本的原因。而至于把实践和理论分开,我想也可能是为了让人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做到极致。但看看日本,我觉得还是得警惕。警惕不能为了艺术而艺术,为了理论而理论。艺术更需要发自内心,妙造自然。
书法有其独特的表达
文/高阳
任何艺术门类都具有其独立性和依附性。我们探讨书法的艺术门类独立性必须要从艺术的本质和书法的本质谈起,艺术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生活在艺术家思维中审美的产物。那么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中就会产生不同的艺术,在遇到社会生活的变化和不同艺术思想的碰撞之前,各种艺术门类都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只不过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人们的意识形态也会变化,各个艺术门类之间也会随之发展,所谓“通则变,变则通”。整个艺术系统,是由众多不同艺术门类组成的,每个艺术门类又自成体系,就书法艺术而言,最初一定是属于造型艺术,所谓“书画同源”便是如此,而由于自两汉、魏、吴以来,书法艺术逐步从文字学范围内孕育出来,到了民国时期,一批有西学根基的美学家、教育家对书法理论的现代转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蔡元培以西方现代艺术理念打量书法,从中发现书法的艺术性,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后来宗白华将汉字看成一个“空间单位”,并将其上升到“生命单位”,认为“中国音乐的衰弱,而书法却代替了它形成了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
我们作为书法专业的从业者,不能妄自菲薄,觉得它不如其他艺术门类一样。应该可以作为一个艺术门类所存在的,书法所能表达的某些东西,是其他艺术门类所不及的。
独立性根植于文字的主体
文/赖安珂
首先“独立艺术门类”是在西方艺术语境中被提出的。如果要讨论西方艺术语境下的书法,就必须要谈到日本。日本为什么要把书法作为“第五科”,其中存在很复杂的原因。而且不仅仅是艺术方面,还有社会环境的必然。
第二点,独立的概念加在书法上是否会阻碍,或是促进书法的发展。在日本,书道的独立没有阻碍书法的发展,而是推动。那么如何理解“独立”这个概念,我认为“独立”不是孤立。书法独立出来以后,是不是就不能与其他艺术门类相结合了?日本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书道照样可以与其他艺术门类相结合,独立了也可以交流。
书法的独立性、特殊性还是在文字方面。只要把握文字的主体,就可以与其他艺术门类进行交流、融合。
在实践与理论方面,书法作为东方思维体系下的产物,用西方的哲学体系去套用它是否合适?作为哲学他是概念化的、辐射性强的东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该可以辐射到任何艺术门类,书法中应该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我觉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是很相近的。